玻璃房不能与阳光房相提并论
编制:维固尼 发布时间:2015-06-23 【 打印 】 【 关闭 】 俗称的玻璃房不应定义为阳光房,玻璃房通常是指采用廉价的承重骨架材料,顶面单层钢化用建筑硅酮密封胶嵌缝填充,维护立面则以低端的塑钢门窗封修的组成的封闭玻璃房间。顶部展开面积几百块每平米的单价,无论从专业材料的组成,到结构设计的规范,根本无从谈起。
玻璃房是一种错误的阳光房,原因是它在整个结构设计中,没有承载顶上重载的结构体系设计;当然这样还会带来更多结构安全、阳光房系统美观等等诸多问题。
阳光房之所以能够代房承载着人们对于优质阳光生活的思想;作为阳光房它也是具有高舒适度生活居室空间。
阳光房本应是结合采光系统产品结构体系规范发展后,产生的相对于建筑功能部分的延伸的一种新颖的结构形式,阳光房结构强度验算宜采用采光顶结构设计规范。故阳光房应该是具备相应的智能、功能的建筑延伸的以玻璃为核心面材的一种结构。顶面的玻璃自重荷载、阳光房整个体型的风荷载、顶面雪荷载以及顶部活动荷载,都必须要经过严格结构测算和强度试验的系统经验的技术测算研发,才能够实现。
如果阳光房存在夏季阳光曝晒的问题,一般都会推荐使用双层中空的玻璃窗,能起到隔音隔热的效果。再加贴一层隔热膜或者加low-e膜玻璃,Low-E玻璃搭建功能型阳光房迎接炎炎夏日并加上可以反射紫外线的遮光帘,这样就可以基本上就能对付强烈的日照了吗?答案是不能,这样也只是一个相对高端的温室,而舒适的人居环境必须以人的居住适宜温度及通过大开启的通风功能调节。使任何时间以及室外温度,都可以达到居住者最理想的阳光房室内温度。如果阳光房可以有客户理想的外形形状,多方位、多功能的智能控制那将是居住者理想的终极解决方案。